2007年6月13日星期三

窩囊的警察部隊




根據星洲日報報導: 新山情侶男被砍女被輪姦,引發了民眾炮轟警察對案件的不敏感及疏失態度,完全幫不上忙,更甭說捉匪。男受害者的哥哥投訴曾向巡警求助,後者卻沒有積極行動,而送兩名受害者到醫院的好心人林先生,也氣忿地說他打電話報案時,被不同警局當“人球”般踢來踢去,結果打給3處警局後在現場等警察等半小時,仍不見人影,只好親自送受害者入院..

警察的責任是保護民眾的安全,維持治安,怎麼可以如此大意疏忽? 市民出門那裡還有安全感?

1 条评论:

寢國郡主 说...

這件衣服,是美的囉?哪裡有得賣?
呵呵!